《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实施以来,玉山县委高度重视,坚持“部署在前、精心谋划、学用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三抓三强化”举措进行学习贯彻,确保《问责条例》精神落地生根。
一抓学习,强化宣传教育。该县把《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修课”,利用电视台、手机报、电子显示屏、报刊、微信等多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原文,在县委常委会上对全文进行逐字逐句解读。在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辅导讲座,全县2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坚持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先学一步,深刻领会《条例》出台的背景和要义,及时地掌握问责的内容和方式,达到以学促用目的。
二抓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该县紧扣《问责条例》相关要求,建立落实党委、纪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责任的“三责”联动工作机制,厘清县委领导班子责任清单35项,班子成员责任清单111项。县委书记与各乡镇、各单位一把手签字背书,做到党组织“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建立健全 “四谈四覆盖”制度,级级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抓问责,强化履责担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该县坚持把问责贯彻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严抓严管严问责。2016年以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1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对5人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进行了提醒谈话或诫勉。同时,严格“一案双查”,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玉山县纪委 李小河 汤尚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