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全区国有资产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第二招待所对外租赁合同已超期,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建议财政局及时整改收回资产,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纪检监察组。” 近日,赣县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区财政局下发了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针对国有资产租赁到期后没有及时收回等问题提出建议,要求限期整改,推动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
为扛起监督首责,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该区纪委监委不断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新文章”。今年以来,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区纪委监委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既指“症结”又开“药方”,不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源头防治。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区纪委监委建立专门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管理,采取定期回访、限期回复、实地察访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以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把纪检监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各级各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反馈整改情况的部门或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整改不力导致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积极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我区有关单位举一反三、整改纠正,努力发现一批问题、解决一批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截至目前,该区已向42个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1份,督促整改问题64个。(赣县区纪委监委 郭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