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1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安排,现将省纪委省监委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审查有关安排
(一)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线上预审(2021年12月13日前)+现场复审(2021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2: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省行政中心东5栋(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
(三)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
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3.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须提供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证等相关证明。
7.岗位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所在单位或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等)。
8.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有相应批准权限的,只需要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即可;如所在单位无相应批准权限,需由相应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
证明内容应包括:同意XXX(含身份信息)报考江西省纪委省监委XX单位XX岗位。如被录用,将配合办理其档案、党团、人事关系等材料的转递手续(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9.近期彩色免冠1寸蓝底照片1张(电子版照片要求:JPG格式,文件不小于150K,像素规格为768×1024,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后即退,复印件留档)。
(四)资格审查有关重要事项
1.收到资格审查通知后,请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在2021年12月13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第9项为电子版)打包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wanlin@jxdi.gov.cn进行线上预审。
2.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放弃此次面试资格,请于2021年12月13日将本人签名的放弃资格声明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扫描打包件(命名为:姓名+放弃资格声明)发送至邮箱wanlin@jxdi.gov.cn。
放弃资格声明内容应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笔试分数,写明“已入闱该岗位资格审查,现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
3.请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入闱面试资格人员为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请考生关注“廉洁江西”微信公众号。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入闱资格审查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二)报考人员应本着诚信报考原则,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入场时,必须出示“赣通码”,“赣通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其中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入场时,现场测量体温异常(≥37.3℃)的考生,应当提供2天内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院出具的确定为感冒的诊断材料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近期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资格审查期间需入住宾馆的,应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五、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省纪委省监委组织部0791-88910115
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