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安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乐安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5-17 17:27: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9月下旬,省委第七巡视组对乐安县委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1215日,省委巡视组向乐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我们认识到,省委第七巡视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驰而不息地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确保2018年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重要举措。省委第七巡视组指出的我县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工作摆位不够聚焦,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差距;结对帮扶工作抓得不够实,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不细,担当精神不够;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项目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等4大类12个方面32项问题,客观深刻、切中要害,体现了省委对我县脱贫攻坚的重视支持和关心爱护,为全县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对这些问题,县委、县政府照单全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坚决用铁的手腕、纪律、制度,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推进整改

    我们成立了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彭银贵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吴宜文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江少辉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小青,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淑琴,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吴瑞云,副县长龚勇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项负责脱贫巡视整改工作。

    我们强化了整改措施。制定《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项巡视乐安县委脱贫攻坚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视反馈的意见,归类聚焦、列出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由七个纪工委成立了七个专项巡察小组,对今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扶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瞄准薄弱环节做工作,督促各项脱贫措施落实,确保不打折扣,不讲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我们强化了问责问效。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进一步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加强执纪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挤占、挪用、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的行为。加强资金审计,针对一些资金量大、群众关切度高的涉农项目,开展专项审计,使扶贫领域资金安全运行。

    三、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整改实效

    县委、县政府紧扣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马上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迅速行动,限期整改,切实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步骤地推进了巡视整改工作。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2项问题,已整改或基本整改完毕的问题24项,其余8项在2017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一、针对“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存在没有将扶贫工作与全局工作统筹加以思考”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县坚持把脱贫攻坚与全局工作统筹思考,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方面,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任务、最硬的道理强力推进,在战略举措上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项目带动、美丽城乡建设三大攻坚战,科学编制了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逢会必讲脱贫工作,将脱贫攻坚纳入各乡镇年终考核和干部执行力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三个一票否决”,使脱贫攻坚始终作为全局中心工作强力推进。县直各有关部门成立了扶贫攻坚领导组织机构,大力推进挂点帮扶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脱贫氛围。

    进展情况:一是编制脱贫攻坚规划。编制了《乐安县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乐安县产业扶贫规划(20162020年)》、《乐安县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年-2020年)》、《“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划,结合实际拟定了《关于全面落实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超额完成了2016年贫困户、贫困村退出任务。二是强化脱贫攻坚保障。成立了乐安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精准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0个专项扶贫工程指挥部和2个专项工作小组,即产业发展扶贫工程指挥部、就业扶贫工程指挥部、安居扶贫工程(搬迁移民、危旧房改造、村庄整治)指挥部、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指挥部、生态保护扶贫工程指挥部、社会保障扶贫工程指挥部、教育扶贫工程指挥部、健康扶贫工程指挥部、金融扶贫工程指挥部、结对连心帮扶工作指挥部、宣传舆情工作小组、督导检查工作小组。同时,县委县政府组建了16个驻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均成立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指挥部及工作组制定了明确的扶贫攻坚具体目标、任务,确保有制度、有职责、有资料。

    2、关于“担心贫困县摘帽后支持政策减少”问题

    整改措施:利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就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精神传达学习,切实打消脱贫后政策减少的疑虑;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要求每名乡镇干部、帮扶干部每人撰写年终帮扶体会1篇,自查自纠一年来脱贫攻坚所做的工作、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展情况: 20171月初,下发了《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中学习脱贫攻坚有关政策的方案》(乐组字[2017]2号文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于 20171月底前,在全体党员干部、基层群众以及贫困户中普遍开展了一次脱贫攻坚政策学习,消除干部群众对贫困县摘帽后支持政策减少的疑虑。

    二、针对“对脱贫攻坚问题研究不深、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3.关于“开会仅为传达会议精神,未开展专题研究”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议事制度,加大对脱贫攻坚研究议事和调度督查力度。县委、县政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

    进展情况:自巡视反馈会后,县委、县政府加大了对脱贫攻坚研究议事和调度督查力度,在两个月内,县委召开了3次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脱贫工作,5次巡视整改部署会、脱贫攻坚调度会、产业扶贫推进会、光伏产业扶贫推进会等,调度解决精准识别、产业扶贫、搬迁扶贫、光伏产业部署推进等存在的问题。

    4.关于“县领导在脱贫攻坚中未起表率作用”问题

    整改措施:健全领导干部民情日记制度,要求县四套班子领导每半月至少开展一次扶贫工作调研;对脱贫推进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激发全县党员干部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热情。

    进展情况:去年12月以来,县四套班子领导坚持做到每半月开展1次扶贫工作调研,不少领导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深入贫困村调研,与乡村干部一道商量寻找破解挂点贫困村脱贫攻坚所遇到难题的好途径好对策。对部署的光伏产业扶贫,要求全县6月底前全部并网发电,对分管脱贫攻坚的县委常委要求3月底基本完成,分管脱贫攻坚的副县长4月底基本完成。

    5.关于“上级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不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各乡(镇)、各部门每周要召开干部例会,把脱贫攻坚、挂点帮扶作为必传达、必调度、必研究工作;要求各乡(镇)年终开展自查,深刻剖析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

    进展情况:一是做到了逢会必讲脱贫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每周定时召开干部例会,及时传达上级脱贫攻坚会议和文件精神,调度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部分乡(镇)不仅做到了会议学习,而且结合实地参观、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对策,推进工作。二是创新方式宣传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及“连心”小分队充分利用微信群、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脱贫政策、文件精神、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既有政策宣传,又有事例引导,文件精神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6.关于“没有建立帮扶部门和个人的细化量化考核指标”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挂点帮扶的考核,制定帮扶部门和个人的细化量化考评细则。

    进展情况:20171月份,县委组织部牵头,制定了《乐安县县直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乐组发[201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连心”小分队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县直部门(单位)和驻村干部个人考核内容,“连心”小分队工作纪律和惩罚举措,并量化了考核指标。

    7.关于“脱贫攻坚考核权重较低”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脱贫攻坚专项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在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比重。

    进展情况:专门制定并印发了乐安县2016年度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对乡镇脱贫攻坚和县直部门行业扶贫、挂点结对帮扶进行专门考核。我县把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纳入县对部门、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其分值为100分,占总分值160分的62.5%

    三、针对“破解难题能力不足、办法不多、创新不强”问题的整改

    8.关于“产业扶贫办法不多,没有形成拳头力量,贫困户局限从事简单的种植养殖”问题

    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典型示范、能人引领、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自主发展”的产业扶贫模式,找准既懂种养殖技术,又懂管理营销的农村农产品带头人,带动贫困户规模脱贫;制定《乐安县农业龙头企业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工作方案》,大力实施企业带动,提高产业扶贫层次和水平。

    进展情况:一是丰富产业扶贫业态。进一步扩大了财政补贴种类,扶贫补贴项目由原来的烟叶、蚕桑、油茶、蔬菜等传统种养产业,增加了食用菌、果蔬产业、水产、茅台韭菜、鹌鹑、野猪、孔雀等多种特色种养业及光伏扶贫、电商扶贫、农家乐旅游等特色扶贫产业内容。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光伏扶贫全覆盖工作,已完成20个“村邮乐购.农村e邮”精准脱贫站点建设,整合了600万元资金,实施 13个旅游扶贫项目。二是抓好示范基地引领。每个乡镇都发展了23个有活力的扶贫产业示范基地,已培育增田镇石陂村阳光蔬菜种植基地、湖溪乡东堆村特种珍禽养殖基地等30余个,形成了一批有一定规模、扶贫功能较为完善的特色产业扶贫基地,放大其扶贫带动作用。三是发挥合作社带动作用。全县176个行政村均成立了1个以上合作社,以合作社为平台,将贫困户吸纳进来,贫困户以土地入股、劳力入股或集中管理、分户经营等多种形式,引领带动贫困户抱团发展产业,带动增收。

    9.关于“扶贫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梳理现有的扶贫政策,大力拓展光伏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灵活制定扶持标准,鼓励贫困户发展形式多样、成效明显的特色产业,丰富产业扶贫的内容与模式,真正把扶贫资金用活用好,不断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

    进展情况:一是完善产业扶贫举措。修订了《乐安县产业扶贫资金扶助实施办法》,在产业扶贫的项目选定、资金计划、推进管理等方面的主导权,全面下放到乡镇,因地制宜选择增收产业。二是提高补贴标准。对光伏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补助标准和奖补举措,鼓励自行自主发展增收产业,扩大补助范围,补贴标准由各乡镇根据种养规模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即可。如光伏扶贫原来1/瓦,提高到现在1.5/瓦,充分调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积极性、主动性。

    四、针对“结对帮扶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帮扶形式不够多样”问题

    整改措施:连心小分队要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方案,做到每户有基本情况、帮扶举措、效益分析,把扶贫政策用足用活;由组织部门牵头,不定期对帮扶部门和帮扶人员进行督查暗访,并通过电话调查,了解贫困村、贫困户对帮扶部门和帮扶人员的满意度,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达到“脱贫户的收入经得起算、贫困户的房屋经得起看、脱贫资料经得起查、扶贫项目经得起验、扶贫对象经得起问”五个经得起的目标。

    进展情况:一是严明工作纪律,传导工作压力。2017117日召开了县直单位“连心”小分队全体成员工作动员会,制定并贯彻落实《中共乐安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连心”小分队管理的意见>(乐办发〔201654)精神,严明了工作纪律,各“连心”小分队做到与单位完全脱钩,确保真正沉到一线。二是制定考核办法,保障工作实效。制定了《乐安县县直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乐组发[2017]1号),对帮扶单位和个人进行量化考评。三是刊印工作简报,反映工作动态。县委“四进四联四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1月份开始创办《脱贫攻坚在一线》工作简报,刊登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连心”小分队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经验做法及工作动态,供大家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四是严抓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成立了全县“四进四联四帮”活动督查组,抽调了6名责任心强的退居二线领导干部组成2个督查组,根据工作任务需要,采用明察暗访等形式每月开展不定期督查工作1次以上,督查工作除查岗外,还要抽查帮扶干部落实“六个一”要求情况,每月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不在岗的单位在干部执行力考核中扣分。

    五、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1、关于“一些干部对帮扶政策不了解,应知应会概念不清楚”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教育,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考促学,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政策法规知识水平,促使干部成为脱贫攻坚的内行专家。

    进展情况:一是编印学习手册。编印《乐安县三农工作明白书》1000本、《乐安县脱贫攻坚工作手册》2800本,下发给乡镇干部、“连心”小分队员和村书记、主任学习阅读,内容主要涉及特色农业产业技术要点、精准扶贫、强农惠农政策等等。二是组织政策考试。组织全县280名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和“连心”小分队长参加“三农”政策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平均分为88.9,最高分99分,考试成绩作为乡镇目标考评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开展集中教育。制定下发了《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中学习脱贫攻坚有关政策的方案》(乐组字[2017]2号文件),各机关党支部集中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提升脱贫攻坚政策知晓度。

    12、关于“深入贫困户宣传政策不多,局限于拉横幅打标语”问题

    整改措施:乡村干部及“连心”小分队采取深入帮扶村入户、集中宣讲的方式,将“五个一批”等一系列惠民政策逐一传达给群众。

    进展情况:一是汇编了宣传手册。201611月底由县扶贫攻坚办汇编了《乐安县精准扶贫政策宣传手册》,印制了12000余册,发放到每户贫困户手中。二是开展了大走访活动。下发了2017年春节前后走访贫困户活动通知,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走村入户向贫困户宣传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了解贫困户的困难,并送上节日慰问。三是开展党员帮扶活动。每月15日为党员活动暨扶贫帮扶活动日,各机关党支部深入一线帮扶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

    13. 关于“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问题

    整改措施:在产业扶贫、搬迁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方面,各挖掘3例扶贫典型事例进行剖析,让群众能听、能看、能想、能接受、有感悟、有思考、有行动,激励贫困户把脱贫体现在创造上,体现在发展生产上,增强脱贫的信心。

    进展情况:一是实施典型带动。在各乡镇挖掘、培育了一批在产业扶贫、搬迁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方面的贫困户脱贫致富先进典型,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好经验,做到“身边人说身边事,有效带动身边人”。同时,建成一批有一定规模、扶贫功能较为完善的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引导、带动贫困户共同参与。二是完善产业扶贫方案。明确规定:产权不明晰的与他人合伙、入股、租赁发展、委托发展等无法判断贫困户是否参与的生产方式,均不列为扶持范围,消除贫困户对产业扶贫资金“等靠要”想法。

    六、针对“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4--15.关于“退出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贫困户退出程序的审核把关,既要有会议纪录,又要有组织评选,还要有公示公告,确保脱贫不漏户。持续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对照《“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选定方案》,对贫困户和贫困村加强审核。

    进展情况:一是严把识别关。多次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严格遵循省、市关于贫困户精准识别“七个一票否决、四个从严甄别”和“七个到位”的新要求,确保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二是严把退出关。制定了“全面落实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贫困户和贫困村摘帽退出标准,严格执行退出程序。同时,制定了“乐安县贫困户退出核查预评估工作方案”,从县直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核查预评估工作组,在全县开展贫困户退出核查预评估工作。三是严把检查关。制定了脱贫攻坚交叉核查工作方案,在全县各乡镇共抽调32名人员组建8个核查组,对全县所有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乡镇与乡镇的交叉核查,相互揭短,查漏补缺,共同促进。重点查看建档立卡贫困户评选相关资料是否完善、贫困户信息是否准确、脱贫计划是否合理等基础信息,同时各核查组还入户走访了所核查村所有的贫困户,对其基本信息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填写入户核实表,逐项核算各贫困户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并对贫困户识别确认情况、结对帮扶情况、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一一核实。现已开展了三轮共对764412户贫困户进行了详细核实,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县干部执行力领导小组签发了工作交办单,督促各乡镇限时整改。

    16. 关于“村干部帮扶挂点贫困户过多”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挂点帮扶“11321”制度,在保证20152016年已经脱贫的贫困户与领导干部不脱钩的前提下,调整增挂20172018年要脱贫贫困户,切实减轻村干部帮扶负担,尤其是四套班子领导,在原帮扶基础上再对特困户开展一对一挂点帮扶。

    进展情况:下发了《关于增加调整省、市、县、乡干部挂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通知》(乐组发〔201661号)文件,要求省、市、县、乡干部在继续结对帮扶原先挂点的已脱贫贫困户基础上,按照县级领导帮扶3户、科级干部帮扶2户、一般干部和职工帮扶1户的方式增加调整挂点贫困户;原挂点帮扶贫困户脱贫几户,此次增挂几户;原挂点帮扶已脱贫户,作为脱贫后巩固提升联系户,继续在政策、科技、就业等方面给予帮助。

    17.关于“未严格按规定发放补助资金,存在向非贫困户发放补贴资金的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扶贫补助资金发放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出现违规情况,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进展情况:201611101210日县委成立了7个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全县各乡镇同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2017217日开始,县审计局又对扶贫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确保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瞄准贫困户不偏差,惠泽贫困户不走样。

    七、针对“扶贫没有投入真感情”问题的整改

    18.关于“帮扶举措针对性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扶贫问责,实行三个“一票否决”,即对农村居民危房户、无房户统计出现漏登、错登的实行一票否决,脱贫攻坚年度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贫困村应退出而未退出的实行一票否决。

    进展情况: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全力夯实脱贫攻坚基础保障的意见》政策,明确了改善困难群众住房难的目标任务。2017年,只要是对象明确的危房户、无房户,都必须全部纳入今年的工作目标确保解决到位;需要深入认证的,今年之内予以明确,10月份要全面开工。总的目标是:到2018年底,农村绝对不允许一户农户因贫困原因成为无房户、危房户。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200户住危房(无房)贫困户的住房改造建设任务。强化了责任追究,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实行乡镇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辖区内困难群众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取消该乡镇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纪委将对推进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建设不力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或弄虚作假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实行问责。 

    八、针对“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不细”问题的整改

    19. 关于“结对帮扶干部没有真正沉下去,80个‘连心’小分队几乎未与原单位脱钩”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扶贫工作考核,增加村民、贫困户满意度打分,考评分值切实与公务员年终考核挂钩加强;严肃挂点帮扶纪律,确保“连心”小分队沉到一线帮扶;加强乡镇交叉互评频率,及时通报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以严肃问责及舆论氛围倒逼帮扶干部真扶贫、扶真贫,切实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中共乐安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连心”小分队管理的意见>(乐办发〔201654),召开了县直单位“连心”小分队全体成员工作动员会,严明工作纪律,每周一至周五确保2名以上小分队成员在村工作,对在督查中发现小分队脱岗的视情节给予诫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并在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在执行力量化考核中对派出单位扣相应分值,在全县点名通报;二是成立了全县“四进四联四帮”活动督查组,县委组织部抽调了6名责任心强的退居二线领导干部组成2个督查组,根据工作任务需要,采用明察暗访等形式每月开展不定期督查工作1次以上,督查工作除查岗外,还要抽查帮扶干部落实“六个一”要求情况,每月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不在岗的单位在干部执行力考核中扣分。三是开展乡镇与乡镇交叉核查,把连心小分队对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核查重要内容。

    20.关于“有的帮扶资料信息将贫困户信息写错,帮扶类型与帮扶措施不一致”问题

    整改措施:继续发挥乐安在全省建立首个扶贫统计监测平台的作用,加强扶贫对象的动态监管,实现户有卡、村有簿、镇有册、县有电子档案,严防资料弄虚作假。加强贫困户信息资料交叉核查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帐(系统)、表、卡、册、牌”的信息资料规范、完整、准确、合符逻辑。

    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扶贫队伍建设。从县有关单位抽调了2名年轻干部充实到县扶贫和移民局统计监测中心工作,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资料监管力度。二是开展交叉核查。从各乡镇抽调人员开展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资料、帮扶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的交叉核查,互相发现问题指出不足,取长补短促进工作。已开展了三轮共对764412户贫困户进行了详细核实,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县干部执行力领导小组签发了工作交办单,督促各乡镇限时整改。

    21. 关于“村干部、村‘第一书记’和村干部帮扶工作处于应付状态,甚至产生了厌倦情绪和疲惫心理”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结对帮扶干部考核机制,县委每年表彰一批在脱贫攻坚一线责任心强、成效突出、贫困户满意度高的帮扶干部,并坚持从脱贫攻坚一线选拔干部,在干部使用方面优先考虑,让帮扶干部增添想干事、干成事的动力。

    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利用民主生活会,围绕电视剧《绝命后卫师》谈心得体会,引导干部牢固树立革命理想高于天的信念,面对脱贫攻坚、跨跃赶超的艰巨任务,吃苦不言苦、排难不畏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营造脱贫氛围。制定《脱贫攻坚在一线》刊物,每期刊登15件左右领导干部挂点帮扶的经验做法;表彰了一批脱贫攻坚取得优异成效的“十佳村书记”和“十佳村主任”, 激发更多干部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的实践中。三是坚持一线用人导向。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选用干部,35周岁以下要提拔的干部,原则上需有“四进四联四帮”帮扶经历。 

    九、针对“担当精神不够”问题的整改

    22. 关于“一些部门和干部在工作中‘怕’字当头,在帮扶资金使用上,怕出偏差被问责”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在产业扶贫的补贴种类和补贴标准上,让基层放开手脚、大胆工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进展情况:一是加大了资金整合力度。制定了《乐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并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乐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方法》,对我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使用安排重点、资金拨付与监管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修订了《乐安县产业扶贫资金扶助实施办法》,在产业扶贫的项目选定、资金计划、推进管理等方面的主导权,全面下放到乡镇。在资金拨付上,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情况,项目主管单位及时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并按施工进度及时拨款,做到资金拨付及时,快捷,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

    23. 关于“怕发展优质特色产业有风险,不愿动脑筋”问题

    整改措施:对经县委、县政府研究过的创新举措,尤其是可大幅提升贫困收入的发展优质产业措施,以交办单形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

    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责任传导。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在优质特色产业发展方面的主体责任,要求各乡(镇)书记和乡(镇)长一定要主抓一个优质特色产业,形成规模和亮点,强化扶贫功能,吸纳贫困户参与,并定期对乡镇优质特色产业发展进行排名通报。二是强化资金支持。灵活制定扶持标准,完善修订了《乐安县产业扶贫资金扶助实施办法》,对3660户贫困户发放产业扶贫资金 2200万元,开通并发放“产业信贷通”贷款7200万元,让3903户贫困户受益,通过金融渠道解决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投入问题。三是抓好驻村帮扶。出台管理考评办法,规范驻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在组织发展特色产业、落实精准扶贫措施中的作用。

    24.关于“识别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规范程序,严格落实公示程序,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确保识别工作全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把好入口关,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进;贫困户摸底调查原则要求乡镇干部会同“连心”小分队、村组干部上门摸底调查,加强乡镇对扶贫资料信息的审核把关。

    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公示—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村委会公告”的程序,对贫困对象进行识别、复核和认定。遵循省、市关于贫困户精准识别“七个一票否决、四个从严甄别”和“七个到位”的新要求,多次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同时,制定了脱贫攻坚交叉核查工作方案,在全县各乡镇共抽调32名人员组建8个核查组,对全县所有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乡镇与乡镇的交叉核查,相互揭短,查漏补缺,共同促进。现已开展了三轮共对764412户贫困户进行了详细核实,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县干部执行力领导小组签发了工作交办单,督促各乡镇限时整改。

    十、针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5.关于“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加强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的曝光力度;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强制监督、落实责任等方面入手,扎实做好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申报、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等各项工作,加强扶贫领域廉洁建设的监管。

    进展情况:一是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重点整治在扶贫领域等惠民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整改以来,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件、13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二是加大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曝光力度。进一步加大了对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将纪律审查资源转化为纪律教育成果,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20171月,县纪委下发了《对2名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报》,把查处的牛田镇水南村干部收受危房改造对象现金的扶贫领域问题进行全县通报曝光;转发了省纪委《关于5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通报曝光了赣县吉埠镇政府干部在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中索取村民财物、泰和县兴华村虚套侵吞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等扶贫领域问题。三是加大扶贫领域廉洁建设监管力度。扎实做好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申报、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等各项工作,并把扶贫领域项目监管纳入其中,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念好扶贫领域监督“紧箍咒”。制定下发了《乐安县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建设廉情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扶贫领域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挂点领导,对所负责的201711日起批准立项(含201711日以前批准立项但尚未施工的扶贫项目)的扶贫领域村庄整治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和村组道路工程项目等立项后、施工前,向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对其进行廉能风险评估、纪律提醒等预警后,在本单位班子会上作廉政承诺报告。同时,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对报告事项进行明察暗访,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反馈,并把廉情预警工作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对照检查的内容。一旦发现对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将严肃处理。

    26. 关于“近三年来未安排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建立扶贫项目审计制度,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扶贫专项审计。

    进展情况:一是接受了省扶贫资金专项审计。20168月份,省厅派出审计组对我县2013年至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组指出了我县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和扶贫资金使用存在八个方面问题。我县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反馈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梳理,并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制定了《乐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审计内容和重点包括审计调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情况;审计调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审计调查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及结转结余情况;审计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否规范和使用效益情况;审计扶贫建设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于20176月底前结束。

    27.关于“扶贫项目施工受阻”问题

    整改措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阻扰中标单位、有资质单位施工行为,确保扶贫工程有质量技术保障。

    进展情况:制定打击工程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20172月至20176月底,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工程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动,重点打击以封门堵路、断水断电、恶意阻工等形式聚众扰乱秩序,打击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强拿强要、任意损毁财物、随意殴打他人、强行索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等行为。

    十一、针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8.关于“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县纪委和项目主管部门在醒目位置设置举报信箱,加强扶贫领域腐败线索的收集,尤其是加强挤占挪用、克扣截留、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的社会监督力度。

    进展情况: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在县行政中心和人流密集的县林业局、县第四小学的醒目位置,分别设置了3个扶贫领域问题专项举报箱,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加强扶贫领域腐败线索的收集,尤其是加强挤占挪用、克扣截留、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的社会监督力度。举报箱由县纪委指定专人负责,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开启,所收到的举报件将严格按照信访和举报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进行处理,使问题掌握在第一时间、解决在第一时间。二是开展专项巡察。2016118日,我县成立了7个专项巡察组,对全县16个乡(镇)和流坑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重点巡察脱贫攻坚任务的摆位情况、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脱贫攻坚任务的进展情况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四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巡察,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9个,涉及扶贫资金172万余元,目前都在逐一认真核查当中。

    29. 关于“有的村干部从危房改造户补助资金中扣取好处费”问题

    整改措施:对扶贫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的专项资金虚报、冒领、套取、抵扣扶贫资金的行为进行跟踪督查,并出台规范的管理办法,保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进展情况:县纪委监察局针对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等问题,下发了《关于切实履行好农村危房改造中相关主体责任的监察建议》(乐监建字〔20172号),要求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操作程序,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坚决堵塞漏洞,并对全县近年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于2017220-310日,由住建局两位班子成员带队,组成两个排查组,开展一次问题大排查,并于2017310-324日,将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报请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下发督办单,要求存在问题的乡镇、村按要求整改,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于3月底将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等情况报县纪委。

    十二、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3031. 关于“违规将工程项目拆分成10万元以下小项目,发包给无资质个人施工”及“没有制定对10万元以下扶贫工程项目的具体管理办法,未引进第三方监督”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乐安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立项管理,严禁将项目拆分,对10万元以下项目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安排公示制、资金拨付报帐制、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实施监理制、项目竣工验收制等程序。

    进展情况:研究制定了《乐安县扶贫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办法对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审批、项目公告公示、项目招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及后续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加强了项目的立项管理,严禁将项目拆分,对10万元以下项目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项目“五制”等程序。一是规范了项目招投标行为。工程预算评审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工程由项目实施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可直接发包;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工程项目实施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发改委批准后可直接发包;20万以上至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工程由项目实施单位班子集体研究,报经县发改委批准后,可实行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二是加强项目管理。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五制”,并公告公示,扶贫项目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项目主管部门在10日内将审定的项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加强对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对无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工程招标,进行施工;由乡镇驻村干部,扶贫驻村工作队,村民理事会组成联合验收组,参与项目验收,将验收结果作为拨付额度的重要依据。

    32. 关于“工程预决算不规范,无工程竣工图,验收绝大部分无具体内容,存在安全隐患和损失浪费现象”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对扶贫工程质量第三方抽查,对存在扶贫工程检查考核不严的情况,在干部执行力量化考核机制中从严处置,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关。

    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乐安县扶贫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乐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持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规定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责任单位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做好工程预决算和施工图纸,30万以下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评审把关,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县财政评审中心把关评审。二是严格工程质量验收把关。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预决算工程量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要做到如实填写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图。所有扶贫项目均要有规范的决算书和决算评审书,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项目还要有审计报告。同时,鼓励和引导村民理事会、乡镇驻村干部、“连心”小分队参与扶贫项目质量监管;聘请引进第三方进行质量抽查。对在扶贫项目工程验收过程中不认真、走过场、把关不严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一经发现从严问责处理,并在干部执行力量化考核机制中扣减该单位考核分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委巡察办(信封请注明:对中共乐安县委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话:0794-828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