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省委巡视组向我县反馈有关意见建议后,县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先后3次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及整改落实工作,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深刻剖析,明确提出把整改落实作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求各牵头县领导紧盯整改任务,一抓到底、长抓不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一)深化政治认识。县委常委会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组织发动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精准脱贫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省委鹿心社书记对于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切实把脱贫攻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头、抓在手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县委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张祯祥担任组长,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县委副书记、县长胡斌担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朱振华,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刘诗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秀福,县委常委胡仲仪,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宗华等县领导为副组长,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对反馈的相关问题逐项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落实有关整改工作。
(三)细化落实任务。县研究制订了《中共鄱阳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鄱字〔2016〕41号),从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存在差距、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不够等方面,针对8个具体问题分别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及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
(四)严格整改要求。由牵头落实单位,负责制定和细化整改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倒逼工作落实,把整改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立足早改、快改、彻底改,坚决不留死角、不落问题。同时,强化监督检查,搞好工作调度,对整改中出现的推诿拖延、整改不力等情况,严肃问责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保障整改工作成效。
二、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2个方面8个类别17个专项问题,县委逐项进行了深入自查,明确了整改措施,落实了牵头县领导和责任单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力推进,切实整改。截至2017年3月底,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共12项,可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的项目共3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项目共2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共12项)
1.关于“工作定位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经常性研究、部署、督导脱贫攻坚工作机制。2016年10月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的会议次数最多。县委书记张祯祥在全县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再动员大会、在全县推进党建“三大工程”暨结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动员大会、在全县精准脱贫工作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均作了主题讲话。2017年3月24日和4月29日,县委书记张祯祥在县乡村三级干部千人大会上,对脱贫攻坚工作尤其是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强调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定期会商和部署工作,切实加大了脱贫攻坚推进力度。二是时刻聚焦对标,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最紧迫的民生工程。在2017年2月15日召开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脱贫攻坚主题突出,把“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放在今年八项工作之首,举全县之力加以推动,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小康路上掉队,确保今年40个贫困村退出、2.06万人脱贫。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需要,对鄱阳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行了充实完善,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遵循“单位包村、干部包户、产业包扶、社会包助、政府包底”的要求,制订出台了《鄱阳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实施方案》(鄱办发〔2016〕17号)。三是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形成县乡村三级书记、各级干部齐抓脱贫工作的大格局。派出专项巡察组,对古县渡镇等6个乡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研究出台了《鄱阳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和微信,广泛宣传,持续发动,认真开展了“10.17”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将每月17日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活动日,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脱贫攻坚氛围。
2.关于“财力投入相对不足”的整改情况。加大资金投入。克服县级财政支出压力,改善县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扶贫工作投入比重,确保县本级扶贫配套资金落实到位。2016年,县本级共落实贫困村卫生、安全饮水、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交通等领域扶贫配套资金9100万元。建立了财政资金投入跟踪督促机制,加快未到位资金拨付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今年,预算安排县级扶贫配套资金5000万元以上。
3.关于“考核比重偏弱”的整改情况。突出考核导向,充分发挥出“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将脱贫攻坚工作在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所占比重提高到了60%。2016年,我县对所有乡镇(街道)脱贫攻坚情况和县直部门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取消了工作考核排名后三位的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年度评先资格。组织开展了全县乡镇(街道)重点工作实地巡查,将脱贫攻坚队伍和场所落实情况、工作成效等列为巡查重点,在巡查点评会上现场点评、现场测评、现场统计分值、现场公布结果,排名靠后的六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作现场表态发言。
4.关于“协调各方、争取支持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在争取社会力量帮助脱贫方面。充分发挥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驻外招商办事处、鄱阳商会与社会力量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搭建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入,形成了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长效机制。2016年“10·17”全国扶贫日,开展了“百企帮百村”活动;2016年12月10日,在杭州举行“圆梦鄱阳·社会扶贫”光彩行动启动仪式,鄱阳异地商会代表等800余人参加;2017年1月14日,在县城举行翰墨铸光彩“圆梦鄱阳·社会扶贫”捐赠仪式,14位省内外知名书画家以义卖捐赠方式助力鄱阳县社会扶贫光彩事业。全县各乡镇(街道)大力推行“微帮扶”基金模式。截至3月底,全县参与结对帮扶贫困村的民营企业有76家,县乡两级募集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爱心人士捐助的帮扶资金或物资4500多万元。年内力争实现每个贫困村都有一家社会组织或民营企业结对帮扶。二是在争取省、市相关帮扶单位支持方面。2016年10月以来,我县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和服务好省、市相关帮扶单位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并做好协调督促工作,实行省市帮扶单位“双月”调度机制,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驻村工作情况,争取省、市相关帮扶单位的大力支持,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满意度。今年3月24日,组织召开了中直机关及省、市驻鄱定点帮扶单位精准扶贫专题座谈会,中央、省、市直单位驻鄱结对帮扶贫困村工作队长和第一书记分享经验,畅谈体会。
5.关于“没有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的整改情况。加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将脱贫攻坚责任传导到各个单位、层层压实到各级干部,形成县乡村三级一起抓的工作格局。对乡镇(街道)与下辖村委会《脱贫攻坚责任书》和《年度减贫责任书》签订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凡是责任书未签或内容未体现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的,一律组织重新签订。2016年10月底,《脱贫攻坚责任书》和《年度减贫责任书》全面签订到位。待省扶贫和移民办批复2017年减贫任务“滚动计划”后,将继续组织签订《年度减贫责任书》。
6.关于“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业务不精”的整改情况。脱贫攻坚业务水平不够,导致我县部分乡镇在精准识别、退出工作上存在一定漏洞,出现应纳未纳现象。巡视期间,我县分两个层次组织召开了县乡村三级千人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大会,印发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组织了全县党员干部参加精准扶贫知识考试,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工作业务水平,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脱贫攻坚的行动自觉和工作自信。今年以来,我县各地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了33期(次)乡、村两级扶贫干部业务培训。近期,还将举办驻村工队和“第一书记”业务工作培训和结对帮扶干部帮扶政策宣传培训。
7.关于“贫困人口识别不够精准”的整改情况。按照“七清四严”要求,结合贫困对象动态调整,我县对建档立卡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把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对象从系统内清退出去,确保了应退尽退,一户不留。做好“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开展了低保对象与扶贫人口比对工作,对巡视指出的未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进行了逐户核查,把符合贫困条件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残疾人困难户识别了进来,做到应扶尽扶,一户不落。2016年,全县新增识别、返贫人口14816人,其中低保户、五保户6617户、8883人,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的低保人口占低保人口总数的比例由39%提高到了58%,今年将力争提高到80%。
8.关于“贫困退出标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县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贫困村退出严格执行贫困发生率控制等8个方面的退出标准和5个方面的退出程序,贫困人口退出严格执行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度国贫线且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和7个方面的退出程序,从程序和标准上作出了明确要求。二是组织乡村干部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业务水平,突出规范预脱贫对象选定、摸底调查、民主评议、本人签字、公示公告等程序,做到标准不降、程序不少、要求不减,防止随意性退出。抓好贫困退出标准和要求的贯彻执行,对不按要求和程序,搞“假脱贫”、“数字脱贫”、“突击脱贫”的,进行严肃问责处理。三是2017年1月18日,我县召开了脱贫攻信息数据质量工作会议,对贫困退出程序和标准开展了“回头看”,对自查中部分程序不到位和标准没有达到的进行了整改。
9.关于“包村、包户工作打折扣”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五包脱贫法”、“五民群众工作法”,做到单位联系包扶贫困村、干部联系帮扶贫困户全覆盖。进一步明确驻村第一书记、书记助理、主任助理和扶贫工作队驻村工作要求,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将不适合担任驻村干部的人员进行调整,落实好驻村干部工作生活基本条件,确保驻村干部每月至少驻村20天。结对帮扶干部每年到贫困户家里不少于6次,对部分在外务工贫困户,要求帮扶干部通过电话或微信与其保持联系,确保帮扶工作不断线。从今年5月开始,将每月的17日确定为全县“扶贫日”,将帮扶工作具体化、常态化。二是提高帮扶成效。在结对帮扶单位中,深入开展了帮助制定实施脱贫规划和计划、帮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发展扶贫产业、帮扶夯实组织基础“四帮”活动。在结对帮扶干部中深入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四送”活动。春节前后,全县近万名党员干部集中开展了贫困群众大走访活动,为每户贫困家庭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定期开展帮扶工作检查评价工作,对包村包户工作“打折扣”、“蜻蜓点水”、“一走了之”的单位和个人,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帮扶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帮扶工作要求,到村入户进行补课。将帮扶工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检查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全面实行脱贫攻坚“每周五查”工作机制(查目标、查计划、查责任、查进度、查成效),对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积分制考核,进行百分制累计排位,每季度进行一次排位情况通报,督促教育驻村帮扶干部沉下心、俯下身,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扶贫工作上。
10.关于“帮扶资金没有落实到位”的整改情况。2016年,我县安排了175家县直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村,其中部分县直单位二级局或二级事业单位独立安排。对部分没有落实2016年度帮扶资金的县直单位,我县严格按照《鄱阳县“十三五”期间“五包”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了督促力度,要求县直单位按照2-10万元的帮扶标准落实帮扶资金,并将帮扶资金落实情况纳入县直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了单位包村帮扶有实效。截至2017年2月底,我县175家帮扶单位中有162家安排了帮扶资金,其它13家县直二级局或二级单位与归口管理单位一同落实了帮扶资金,帮扶资金到位率100%,落实帮扶资金1606万元,协调到村项目105个。
11.关于“有关文件的操作性不强”的整改情况。严格对照中央和省、市产业扶贫有关精神和要求,防止产业扶贫政策落地出现偏差,确保出台的政策文件有效,保障产业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意见建议,提高了扶贫产业政策文件的操作性和有效性。2016年10月,我县重新修改完善了《关于产业扶贫精准到户的工作意见》,制定了产业扶贫奖补政策目录,丰富了产业扶持形式,明确了风险补偿、产业直补、贴息、贴保、产业贷款等五种具体扶持形式;扩大了扶持范围,将扶持范围由5类扩大到了14类,包括水面养殖、食用菌、蔬菜、瓜果、莲藕、芡实、花卉苗木等具体产业,进一步提高了产业扶持文件的操作性,让更多的贫困群众享受到了产业政策的扶持。2016年,我县有1759户贫困户享受到直补资金1400余万元。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完善“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风险补偿机制等贷款贴息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产业扶持文件的操作性,让更多的贫困群众享受到了产业政策的扶持。
12.关于“督促检查措施缺乏实质效果”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完善了脱贫攻坚督查方案,印发了《鄱阳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实施方案》,对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内容进行了明确,由两办牵头,组成五个督查组,定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加强经验交流、促进工作,从4月起,定期开展脱贫攻坚交叉检查,由县扶贫办牵头,从每个乡镇(街道)抽调分管领导、扶贫站长或信息员,组成交叉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检查。二是为确保督查实效,研究出台了与《鄱阳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实施方案》配套的《鄱阳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问责办法》进行问责,真正发挥督促检查的推动作用。2017年3月13—16日,组建六个督查组对全县31个乡镇(街道、农科所)进行了督查,通报了督查情况,反馈了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并按照《问责办法》,对有关单位分管领导、扶贫站长以及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等36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二)可在8月底前完成的整改项目(共3项)
1.关于“统筹部署、形成合力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好行业扶贫。压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扶贫责任,研究出台了《鄱阳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实施方案》《十大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和《鄱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大力整合农业、建设、交通、水利、农工、民政、卫计、发改、工信、旅发、财政、人社、教体、文广等行业扶贫部门资源。2016年,全县完成涉农资金整合2.4亿元,行业部门投入资金4亿元。今年,继续加大整合力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不少于3亿元,行业部门投入不少于4亿元。截至目前,涉农资金整合已到位1.5亿元,预计整合4.8亿元。二是抓好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按照业务分工,明确了相关县领导牵头负责,抓好“十大扶贫工程”牵头单位扶贫责任的落实。加大对行业扶贫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对“十大扶贫工程”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各单位部门工作衔接,确保行业扶贫发挥积极作用。要求所有承担扶贫责任的县直单位部门,在5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脱贫攻坚规划、实施细则和行业帮扶措施,主动投入到脱贫攻坚主战场。
2.关于“有的地方安排扶贫产业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产业扶贫指导。做好产业调研论证,指导基层,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优势农业产业,重点发展食用菌、大棚蔬菜、家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周期短、风险小、见效快的种养业。创新产业扶贫平台,推行“合作社+基地+龙头企业+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模式,大力发展“一户一业、一村一基地、一乡一品”。做好入户政策宣传,征求贫困群众意见,引导和鼓励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发展脱贫,增强贫困户的“造血功能”。二是精准安排扶贫产业。对扶贫产业和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对申报的扶贫产业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对存在骗取政策支持、套取扶贫资金嫌疑和扶贫效果差的项目,及时甄别并予以剔除,对不能如期实施的产业项目,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扶贫产业项目能实施、有成效。三是完善贫困村脱贫规划。针对巡视发现的有的村级脱贫规划不完善问题,我县要求各地对照贫困村实际全面检查修改村级脱贫规划,突出产业扶贫项目规划,提高脱贫规划的指导性和实践性。为增强脱贫实效,今年我县对162个贫困村退出提出了产业支撑的要求,贫困村村村都要有贫困户参与的扶贫产业。
3.关于“政府兜底措施存在缺位”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鄱阳县社会保障扶贫工程实施方案》、《鄱阳县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两项制度”衔接,全面梳理兜底保障对象,合理调度安排政府兜底资金,出台《关于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全面落实贫困户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代缴、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代缴和“三无户”、五保户新农保保费代缴,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三)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项目(共2项)
1.关于“扶贫领域‘微腐败’防控措施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四化一议两评”机制,进一步巩固基层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紧盯扶贫资金和项目风险点,严肃查处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对发生在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已查实的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决不姑息纵容。截至目前,已立案24件、处理26人。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党建+精准扶贫”,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对巡视指出的有公职人员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对9名相关人员采取了约谈提醒等处理措施,并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关于“执行扶贫产业政策存在偏差”的整改情况。严格对照产业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受益式产业扶贫模式,保障受益式扶贫项目效益。严格把关产业扶贫项目条件,对贫困户参与度低于30%的经济体或产业项目,不予进行政策扶持。大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扶贫功能的农民合作组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创造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使贫困户参与产业扶贫项目比例达到30%以上。今年力争实现退出贫困村都有扶贫功能较强的合作组织和支柱扶贫产业。
三、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下步打算
回顾过去一段时期的整改落实工作,在省委第八巡视组、省委巡视办和上级扶贫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县将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支持鄱余万都滨湖四县小康攻坚这一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机遇,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推动整改工作后续措施的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新方略、新要求,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最大政治、最大任务,自觉担负主体责任,逐级明确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促使广大干部沉下心、俯下身,齐心协力推进脱贫攻坚。二是强化精准意识,突出整改落实工作重点。举一反三,剖析根源,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举措明确,拿出绣花的功夫,使出打铁的气力,不折不扣落实对象识别、脱贫对策、目标步骤、信息台账、结对帮扶等五个“精准到户到人”,从提高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和帮扶群众满意度入手,全面提升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三是坚持抓长抓常,形成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贯彻省委巡视组的整改要求,抓好巡视整改后续有关工作。对已经进行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抓好落实。整改过程中,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来信请寄鄱阳县城北锦宇大道八号中共鄱阳县委办公室(请注明:对中共鄱阳县委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333100,电话:0793-627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