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高县纪委按照中央、省、市纪委要求,认真落实“三转”工作,以“五抓”措施,促乡镇纪委回归主责主业。
抓制度。按照1+N模式,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场(街道)纪委工作的意见》为总框架,制定了《乡镇场(街道)纪委案件线索管理制度》、《乡镇场(街道)纪委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制度》、《乡镇场(街道)纪委审理案件制度》、《乡镇场(街道)信访举报回复制度》等多个推动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工作制度。将“加强乡镇场(街道)纪委工作”单独列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去年,对加强乡镇场(街道)纪委工作不力的1个乡镇的主要领导、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抓培训。采取办集中培训、印发学习资料、以案代训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知识素质和办案能力。去年,县纪委举办了3期基层纪委干部业务培训班,参训的纪检干部人数达100多人次,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信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业务知识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抽调4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县纪委统一印制300份《基层纪检干部业务知识手册》发到基层纪检干部手中,人手一册。
抓协作。推行区域协作办案工作模式,将16个乡镇场(街道)划分为4个片区,解决办案人手紧缺的问题。加强片区协作办案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由县纪委监察局常委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各片区协调人,加强业务指导,协调推动工作开展。去年,按区域协作模式办理了13件基层干部违纪案件。
抓保障。每个乡镇场(街道)纪委都有办公场所和办公办案设备。除纪委书记外,都配齐了1名纪委副书记和若干名纪检干事。建立完善办案经费财政保障机制,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场(街道),确保纪委工作经费5万元以上,5万人口以下的乡镇场(街道),确保纪委工作经费4万元以上,将工作经费列入乡镇场(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
抓管理。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的管理,不断强化基层纪委履职尽责,实行基层纪委信访线索办理和案件查办情况月报制度。强化对基层纪检干部的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基层纪检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严防“灯下黑”。(上高县纪委 刘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