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纪委监察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的改革精神,按照不增加机构、不增加人员的原则,大力推动内设机构改革调整,以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据悉,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原有内设机构8个,行政编制17人。此次内设机构调整后,继续保持8个内设机构不变,领导职数不变,委局机关增加1名行政编制。职能属于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的内设机构数为5个,占比62.5%。委局机关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人员编制数为9名,占现有行政编制总数的50%。
本次调整主要举措如下:一是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将纪检监察室增加至两个,将党风政风监督室与执法效能监督室职能进行合并,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二是优化内设机构职能,对内设机构进行合并重组及人员重新配置,避免了职能交叉,实现了优化设置;三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纪守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新成立了宣传研究室,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东湖区纪委 梁霁野 吴学锋 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