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四个加强”深化“三转” 突出办案主业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5-06-03 13:33:00

  南昌市西湖区纪委认真落实 “三转”要求,突出主业,狠抓案件查办工作,取得较显著成效。近两年来,通过有力保障,着力提质增量,2014年自办案件18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7件,自办案件数及乡科级案件数分别比2013年同比上升20%、300%;今年前5个月共立案15件,教去年同期上升5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办案保障。区纪委监察局加强对查办案件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力、物力、财力向办案工作倾斜,区纪委一半以上人员投入办案。区纪委领导班子把主要精力倾注在案件查办工作上,主要领导亲自参与每一件信访件处理、违纪线索的处置和每个案件的查办。在办案工作中,优先保障办案使用,妥善解决在异地办案人员的后勤保障问题。从区纪委、区检察院以及区直单位等部门择优选取50名干部,建立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才库,建立了一支可靠地特别能战斗的办案、陪护、监控队伍。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能力。以案代训,抽调乡(镇、街道)以及区直单位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员到区纪委参加办案。同时,利用每月的纪检监察员例会请省、市纪委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骨干来讲课,讲解查办案件的业务知识及传授办案经验和体会。积极争取、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省、市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班学习,提升纪检干部素质,在区纪委树立全员办案意识。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办案合力。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职能,不断加强与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做到案件线索互通、案件查办力量互补、反腐败成果共享,改变以往纪委“单打独斗”的格局。近两年来,重点是加强了与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协作配合,联合办案,优势互补,整合办案力量,突破了一批大要案,成功查处了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基层干部贪污拆迁补助、科级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等案件5起,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注重标本兼治。注重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认真总结教训,查教结合,以查促教,以查促纠,以查促管,每年定期选取区内典型案例向全区范围通报,以身边的案例惊醒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特别是2014年1月西湖区桃花镇工业总公司原经理违纪一案移送司法机关后,在区纪委全会上予以了通报,给党员干部上了深刻的一课。(西湖区纪委 应秋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