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妇幼保健院纪委开展“三转”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来源: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5-08-11 11:08:00

杨  蓉

(2015年7月15日)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江西省妇幼保健院纪委围绕“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要求,聚焦主业主责,按“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规定,探索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现将我们的一些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准确把握“三转”深刻内涵,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三转”是新时期党中央、中央纪委对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院纪委准确把握“三转”科学内涵,深化思想认识,努力推进全院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

  1、明确职责。院纪委针对以往“事事牵头,样样挂帅”,监督变代替、牵头当包办,混淆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界限,致使职能部门在推进工作时“往后躲”,工作不能很好得到落实的状况,从4月起,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作风建设、查办案件和自身建设等工作,院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以外的其他工作,纠风办由院医务科分管。

  2、找准位置。纪检监察部门存在一个“老大难”问题,那就是常常被推到一线,有时候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工作中常扮演“开山斧”“挡箭牌”“灭火队”的角色,背离了纪检监察的职责。院纪委改进履职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问责职能,把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从而杜绝了执纪监督等同于执纪检查、效能监督等同于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等同于作风管理,避免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院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回归正道,实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3、强化监督。正确把握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重点,紧贴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紧贴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开展监督检查,紧贴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抓好监督检查,紧贴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监督检查,紧贴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抓好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二、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突出监督重点,明确监督事项,不断健全“再监督”机制,“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有效落实。抓住重要人员、重大事项、关键节点、制度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红包”治理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

  1、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纪委紧盯医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运行监督。组织各纪委委员对所管辖部门的“三重一大”工作进行调研(如:机关纪委委员重点调研医院作风建设情况,后勤纪委委员重点调研医院“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执行情况,医技部门纪委重点调研医院器械、耗材招投标运行情况等),为纪委开展督查工作提供依据。今年,为强化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规定落实,院党委对医院人事科、财务科、药剂科、财务科、基建办、总务科、纪检等7个重要部门9位负责人进行了轮岗,同时对6位副职领导的分工也进行了调整,医院《干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得到落实。

  2、确定督查重点科室、重点事项。根据纪委委员对所管辖部门的“三重一大”工作调研情况及问题反映,今年以来,院纪委已对器械、药剂、人事、信息、门诊、保健6个科室工作进行了督查,共发放抄告7份。对收到反映的HPV试剂情况进行了调查,对试剂供应商进行了廉政告示,重申医院廉政有关规定,督促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对开具HPV检查项目用量排序前5名的医生进行了廉政提醒约谈,把苗头性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由于纪委监督事项明确、问题到位、执纪有力,纪委在医院的地位明显提高,各部门特别是重点科室规范执业、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增强。

  3、完善制度建设,保证监督实效。一是督促职能科室、重点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建设项目、设备耗材、货物采购、经费审批、公务接待等规定。近年来,医院建立完善了《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管理办法》、《分院基建财务审批程序暂行办法》、《分院建设项目合同审签流程及基建办任务分工》、《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二是建立完善配套监管规定,医院制定出台了《院纪检监察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厅党组、院党委实施意见情况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关于对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分院基本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试行)》等。三是参与医院重大事项的决策,掌握“三重一大”政策要求,了解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的出台情况。根据卫计委规定,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坚持列席参加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传阅重要部门有关文件。四是采取全程动态监督,要求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全程运行情况按规定报纪检备案,纪检视情况对规定落实情况、招标规范情况、关键环节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

  4、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改进作风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院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精神,院纪委每月对医院“三公”经费情况、精简会议情况、厉行节约情况、履行作风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1-6月同比,各项开支费用均大幅度下降。

  5、狠抓“红包”常态化治理。专项治理“红包”是近年来省委、省纪委、卫计委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院纪委结合实际采取系列措施:一是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红包”问题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和基建工程、器械招标、住院手术、晋升晋级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预防教育、廉政约谈。二是注重廉政承诺工作的落实。要求药剂、器械、基建总务等重要科室必须与供应商签订不收不送“红包”承诺书;医生与住院患者必须在24小时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三是督促医务科纠风办进行日常监管,不定期组织人员下科室、下病房发放问卷,了解“四风”问题、“红包”、回扣问题,对无视规定、顶风违纪人员点名通报,严肃处理,充分发挥纪检震慑作用。医院风气明显好转,主动拒收“红包”行为增多。2014年全年干部职工共拒收、退还“红包”325人次,拒收、退还总金额为275795元,谢绝各种宴请和礼品573次。今年1-6月,共拒收、退还174700元,同比增加26%。

  6、注重廉政教育,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是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利用例会在每月的院周会、中层干部会上进行违规违纪案例通报、播放警示教育录像片、传达有关政策法规文件,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二是进行岗位规范教育,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医德医风培训、实行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上岗前宣誓制度;邀请东湖区反贪局专家讲授预防职务犯罪课《带毒的甜果吃不得》、省纪委专家讲授廉政专题课《认清反腐形势、自觉廉洁从医》;组织党员干部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文章,规范职业行为,使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三是抓住重要节点,进行预警提醒。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节点,向每一位医务人员发送廉政短信息,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红包”和回扣的歪风。四是营造廉洁氛围,在医院各楼层醒目处张贴“不收红包是医务人员的道德要求、不送红包是对医务人员的尊重”、“拒收红包回扣,禁止医药代表进临床促销”等宣传标语;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弘扬清风正气、抵制红包回扣”、“加强廉政建设,大兴清廉之风”标语;设立专项整治“红包”宣传专栏,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意义、纪律规定、廉政帐号。树立正确的导向,提高思想认识,使广大医务人员认清“红包”和回扣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自觉执行《廉政准则》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 

  三、当前履行监督责任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院纪委监察室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做了一引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整体上看,纪检在履行职责工作中监督仍是个薄弱的环节,与形势的发展要求还不适应,尤其在监督实践上存在着监督制约不力、监督渠道不畅、监督制度不全等问题。主要表现为:

  1、对同级班子和领导的监督是个难点。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目前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完全依附于监督客体,要履行同级监督存在困难。

  建议:设立派驻监督机构。上级纪委在下级党委设立派驻监督机构,其人员由上级纪委委派,由派出纪委统一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职务任免和考核均由派出纪委负责,只担负对派驻单位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等任务,不参与派驻单位的具体工作。另一个建议就是在现有体制机制状况下还是采取下沉一级监督方式比较现实,可提高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力度,确保监督执行力。

  2、惯性思维导致纪检部门成为“保驾护航”的工具。一些职能部门甚至领导为了工作程序的需要,或者是不愿承担责任、不愿“得罪人”,对应该承担的监管责任,过分依赖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把关”,导致纪检监察机关无法集中精力聚焦主业,监督职能的发挥受到掣肘,监督成为一种形式。纪委除了本职工作外,还要承担党务政务公开、招标投标监管、人员招聘使用等任务,往往是“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建议:由驻委纪检组统一制定出台委直单位纪检监督办法,明确监督事项、程序、方法、责任和违规处理,规范委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监督做到有的放矢,变被动等待监督,为主动监督、动态监督、重点监督,问题监督,确保监督实效。

  3、着力构建廉能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以前拍脑袋事项多,工作没有计划,随时动议情况多,决策没有条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一个统一章法,纪检参与监督手段被动、滞后,往往由职能科室确定监督项目、安排监督时间、说明监督方式,纪检监督成为一种形式、走的是一种程序,监督工作形同虚设。

  建议:各职能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驻委纪检组统一出台相关配套监管规定,纪检监督工作做到依法依规,有章可循。

  4、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执纪监督基础。目前医院纪检队伍普遍存在兼职、业务干部转型从事纪检工作的现象,纪检干部多不具备专业知识,工作中缺乏创新能力,安于现状,墨守成规,遇事习惯思维,传统手段。处理问题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够用,破解难题和推动工作的办法不多,工作往往停留在表面上,以形式对形式,收效不明显。

  建议:“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必须有一支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注重加强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培训,充实专业纪检干部队伍,不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增强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培养一支作风正、工作实、善监督的纪检干部;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衡机制,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打造强有力的执纪监督“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