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纪委下文部署专项治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简称“红包”问题)工作和在新余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后,赣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把专项治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的问题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紧抓实,务求实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7月6日,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专项治理“红包”工作意见;7月6日、7日,市委召开市委书记办公会和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纪委赣纪发(2004)8号文件及“新余会议”精神,研究并提出全市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问题的工作意见。通过传达学习省纪委文件和“新余会议”精神,与会者一致认为,中央、省纪委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的高度来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红包”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是监督关口前移、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并表示要坚决按照中央、省纪委关于专项治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问题的有关规定,认真自查自纠。
二、精心组织、搞好动员。为认真做好思想宣传发动工作,市委决定召开两次高层次、大规模的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一是7月10日召开市四套班子和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市委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王萍同志将对全市专项治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问题作动员部署;二是7月12日下午召开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市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王萍同志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昭悠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就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另外,市纪委于7月13日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对专项治理的组织落实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三、抓好落实,提出要求。为了把专项治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问题的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就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向全市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纪委文件和“新余会议”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专项治理接受和赠送“红包”问题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严格按照省纪委《实施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和程序,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召开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各级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要在7月底以前召开一次专项治理接受和赠送“红包”问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于7月底前将已经接受的“红包”主动如数退交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由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统一交同级纪委上缴同级财政;市委将组织若干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领导,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市委决定成立专项治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红包”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四是严肃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特别是顶风违纪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坚决防止接受和赠送“红包”问题的反弹。
(来稿:赣州市纪委办公室)